大家好!想詢問購買預售屋的借名登記。由於首購貸款條件,希望以另一位伴侶名字買房,頭期款我出,後續房貸平分。預計公證註明借名登記契約也寫明目前的出資比例,並註明後續房貸出資比例並照此分配買賣增值、增貸、處分等等。這部分做法可以嗎?
另外由於是預售屋名年底才會交屋,目前也沒有產權,這樣現階段可以做此契約公證嗎?在買賣契約的預定單上面是掛對方名字,不過訂金部分是現金付款,我是提款並付現。這部分應該沒有金流紀錄,後續開銀行本支就會有紀錄了。這部分會有影響嗎?另外這樣交屋貸款後還需要做預告登記嗎?
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🙏
另外由於是預售屋名年底才會交屋,目前也沒有產權,這樣現階段可以做此契約公證嗎?在買賣契約的預定單上面是掛對方名字,不過訂金部分是現金付款,我是提款並付現。這部分應該沒有金流紀錄,後續開銀行本支就會有紀錄了。這部分會有影響嗎?另外這樣交屋貸款後還需要做預告登記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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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56&t=6964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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